实验室冰箱、烘箱、马弗炉管理细则
作者: 时间:2016-05-27 13:44:46 点击数:
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促进学校创一流建设和打造平安校园,统一管理实验室冰箱、烘箱、马弗炉等物品,特制定本规定。
冰箱管理:
1.实验室使用的冰箱为一般普通冰箱,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,并且在冰箱门上有鲜明标志。
2.冰箱内存放的物品必须标识明确(包括品名、使用人、日期等),且必须密封保存。
3.冰箱要经常清理,并有清理记录。
4.冰箱周围留出足够空间,周围不堆放杂物,影响散热。
5.严禁在实验室冰箱内放置食品。
6.冰箱一般使用控制期为十年,超期使用需要审批。
烘箱、马弗炉管理
1. 烘箱、马弗炉不使用接线板供电。
2. 烘箱、马弗炉出现故障后,及时上报,并在箱体上标注,不得使用有故障、破损的烘箱、马弗炉。
3. 烘箱、马弗炉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,不直接放置在木桌、木板等易燃物品上,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,设备边上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、气体钢瓶、冰箱、杂物等。
4.烘箱、马弗炉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范,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,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5.使用烘箱、马弗炉时要有人值守,或者实时监控设施,要有使用人姓名。
6. 烘箱、马弗炉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物品;不得使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加热。
7.烘箱、马弗炉等加热设备,一般使用年限为12年。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,需经审批使用。
8.使用完毕后,清理物品、切断电源,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能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