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实验室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品领用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5-11-27 13:44:01 点击数:


 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系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品(以下简称:化学危险品)的安全管理,严防事故发生,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,结合我系实验室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​ 对于化学危险品要严格遵守双人保管,双人收发,双人使用,双人运输,双把锁的管理制度。需调拨剧毒药品必须经经理审批,注明批准人、用途、领用量及使用人签名。所配溶液须由领用人加锁存放。

2、​ 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库审批手续,精确计量和记载,用多少领多少,禁止过多存储,严加保管。

3、​ 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、院(部)主管领导批准,并填写危险品请领单,并按照用量由专人领取。实验完毕后必须写出详细的用量记录。

4、​ 学生使用时,实验教师应详细讲解并指导,教会安全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,并且从发放到实验完毕,要有专人检查、监督,杜绝意外事故发生。

5、​ 实验人员要有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,以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。

6、​ 对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、废渣、废液,应以化学系实验室三废处理相关办法处理,严禁随意抛洒。

7、​ 对于化学危险品的存放要做到标签、数量相符,符合安全要求,设专柜或专库分类存放。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漏、防盗等预防工作,并建立经常检查制度,防止因变质、分解造成浪费及其它意外事故。

8、​ 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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