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与化工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守则
作者: 时间:2017-05-27 13:47:14 点击数:
为了做好虚拟仿真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管理工作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保护上机同学的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,特制定本守则。
一、上机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定,服从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、实验室管理教师的指导和管理。
二、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、修改、更新、重装、添加等工作应由实验室管理教师进行,其他任何人(包括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)不得拆卸机器、修改系统参数设置,不得进行与课程内容无关的操作,如确有需要,须经实验室管理教师同意,重大事项须报请学院审批。
三、除课程安排外,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申请,由实验室统一安排。
四、学生上课前应在《使用记录本》上签到,并注明所用计算机号码,学生每次上课固定使用同一台计算机,未经实验室管理教师同意不得随意调换。
五、上机前如发现软硬件问题,应及时上报,实验室有任何故障必须及时联系管理教师,并在《使用记录本》上详细登记,涉及人为损坏的应责任到人。
六、师生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,严禁破坏性操作,严禁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,严禁删除系统文件。
七、严禁学生在计算机上做任何与课程或科研无关的活动,严禁玩赌博程序,严禁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,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以及实验室管理教师应随时规范学生言行。
八、除课程要求外,不允许擅自使用光盘、U盘、移动硬盘等外接存储设备。
九、下课后,学生必须关闭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电源,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、管理教师检查无误后,切断实验室电源。
十、爱护实验室设备,实验室内任何物品不得拿出室外。
十一、保持实验室整洁、卫生、安静,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、吃零食、乱扔杂物,垃圾随身带走,不得在实验室内打架、斗嘴、高声喧哗及随意走动,下课后,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实验室。
十二、每次使用计算机后,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应在记录本上如实填写实验室设备、软件运行情况,并签字确认。
十三、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关好门窗和电源,防火防盗。
十四、实验室管理教师应定期检查机器的软硬件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,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,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学院。
十五、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教师保管,他人(包括任课教师、指导教师)不得代管。